"上海家圆"递交相关材料 个人集资建房必须"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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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1:36 东方网 | ||||||||
东方网4月14日消息:昨日,原名“上海家圆”集资建房项目组的朱剑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开办公司的最后一份材料。但由于在注册过程中遇到一些阻力,“上海家圆”变身成为“上海圆家”,“如果一切顺利,本周内将获得营业执照,正式成立上海圆家咨询有限公司。”朱剑说。 针对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谈到的关于“个人集资建房”的政策内容,朱剑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集资建房项目组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从土地洽谈到付款时间过程中,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我们的对策是,以收购股权的方式使风险降低。”朱剑说。 作者:单芸 (来源: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