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评职称开辟补充渠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2:11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省人事厅和省工商联昨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在社会化评价的基础上,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辟职称评价补充渠道。今后,非公企业中专学历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员工也可以评职称。 据悉,按照原先的社会化评价(即按国家统一标准来评审),非公企业有不少有业绩
四种专业先试行 此次试行的是经济、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四种专业,对象为我省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省外福建商会闽籍人员中直接从事这四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可申报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考核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种情况正常评 据了解,申报评审初级职称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担任初级职称4年以上;未具备初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大专8年、本科6年)以上。申报考核确认高级职称的人员,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未具备中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本科10年、研究生7年)以上。 具备非本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3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2年。 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济职称,从事生产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经济等职称。 两类人员可破格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近3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3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且具备一定条件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职称。申报经济专业人员应提交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1篇。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且近3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具备一定条件者,可破格推荐考核确认高级职称。经济专业人员应提交经考核确认委员会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2篇;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应携带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或作品图片。(来源:韩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