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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加分要公示父母姓名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2:32 光明网

  新华社武汉4月13日电

  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纠风办近日联合发文,规定今年高考招生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办法和受理办法。办法首次规定要公示加分考生父母的姓名单位。

  今年高招中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
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

  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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