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官员专家媒体热评圆明园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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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3:34 人民网 | ||||||||
编辑:王京 4月13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举行公开听证,这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环保总局首次举行的公众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受了社会广泛关注。网友IP:219.238.156.向国家环保总局和潘岳同志致敬.我们看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在新时期的新作为,真正的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在做着努力.圆明园事件后,我们看到了国家已经在把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听证会意见很坦率 昨天9时45分,听证会进入专家陈述意见阶段,这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悄悄来到会场,坐在会议室一个角落,不动声色地听起会来。 解振华的秘书说,今天解局长并没有安排来参加听证会,但他非常关注这次听证会,提前留了一点时间来听会。 这是环保总局在环评法实施后第一次召开公众听证会,为什么会选择圆明园这件事? 解振华:大家关心啊。有不同意见,反映出来,最后到底怎么决策,找一个形式,多听大家的意见,决策就能更合理。 怎么看待听证会这种形式? 解振华:这种形式说到根本上,就是一个政府依法办事。 这次听证会的意义 解振华:超出了具体的圆明园事件,这个听证会的意义就很大了,这说明了社会的环境意识确实有了显著的提高。本来环保就是大家的事,大家都来关心,这件事就有了希望。 觉得这次听证会怎么样? 解振华:很好,发言很踊跃,意见说得挺坦率,而且有些意见就是针锋相对的。既然听证,就不要一边倒,各方面意见都要听到。挺好的!将来一些重要的项目的决策将举办听证会,多听公众及各方面的意见,这对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水平也是有好处的。>>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听证会,我们还要继续举办下去 这次听证会本身想传达一个什么意思? 潘岳:重要的是推动公众的参与,大家都知道公众参与不是政府的施舍,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举行听证会是想把环保事业和环保理念、意识和公众的行为结合起来。 对于政府和公众分别有什么意义? 潘岳: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就要想到作任何决策的时候,不能拍脑袋定项目,而要多听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而对公众而言,也不能总是指责政府不对,而应去说该怎么办,提一些建议和可操作的方案。这样就能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互动。 下一步环保总局将采取什么行动? 潘岳:下一步我们首先要科学论证,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一旦等到圆明园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上来以后,我们会根据这次听证会上各方面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查,并迅速作出决定。 潘岳:我想明确说一下,此前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圆明园防渗工程动工)。媒体报道后,我们迅速采取了应该采取的措施。这次听证的全过程和最后的行政处理决定都要向社会公开,今后和公众关系密切的环境影响听证会,我们还要继续举办下去。专家 李楯:大家都来支持国家环保总局依法行政 昨天上午参加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晚上去中央电视台四套“今日关注”,谈的仍是圆明园的问题。回到家中,夜深人静,我在想:“接下去,将怎样”和“我们还该做什么”? 环境保护被确定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但长期以来,从计划经济时代走过来中国人缺乏环境意识,加之社会转型中人们的利益分化,利益作为诱惑或压力,在“一要吃饭,二要发展”的说辞背后,迫使环境保护在一项项工程的面前不断退让。——其实,相当多的工程并未使人们普遍获利(特别是未使弱势人群的状况改观);环境保护与发展并不矛盾,矛盾往往产生于一些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牟利,或不顾子孙后代的牟利。 几月前,环保总局终于出重拳叫停30个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即行违法开工的项目。近来,又叫停了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即行违法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铺设防渗膜的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 这次,环保总局采取了举行听证会的方式,使公众知情、参与,虽然这只是开始,虽然这还谈不到尽善尽美,还有许多可点评,可改进之处,但这终于使中国的环境保护走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键的一步。 因此,在圆明园违法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铺设防渗膜的工程叫停,而整个事态的发展仍前途未卜的时候,一切关注中国环境问题,以保护生态和环境为己任的人应通力合作;在政府机关之外的人,应支持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国家环保总局——依法行政。>> 姜文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环保听证会 非常荣幸,我有机会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国家环保总局首次有关环保听证会,感想颇深,不吐不快! 首先,国家环保总局以圆明园整治工程为契机,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环保听证会,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其次,听证会对提高民众环保知识和意识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一切都在阳光之下,民众、政府、建设方都能获得收益,这是不可多得的教育交流方式,值得推广。 第三,提升了国家环保局形象。 环保总局初次举办这样的大型听证会,获得了巨大成功,值得祝贺。但不可否认,环保听证会有一些地方值得改进。 首先,改进听证代表产生的程序。听证代表产生程序及其构成,是听证会能否准确反映民众意见的关键。此次听证以专家为主,是否代表民众的呼声值得推敲的。 其次,听证代表的权利的平等性。作为听证代表,没有院士、教授、官员、百姓之分,都是平等的,在座位安排、发言时间等都应是均等的。本次听证座位安排存在等级差异,发言时间长段不一,有相当一部分积极发言的听证代表没有时间,伤了一部分听证代表的心。 第三,注意发言的随机性。听证会代表发言应该是随机的,不应安排一定的顺序发言,安排发言最大弊端是逃脱不了有“操作听证”之嫌疑。总之,国家环保总局走出环保听证的第一步,获得了极大成功,具有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必将载入我国环保的史册。相信环保听证的明天更美好!>> 王如松:膜可揭,愚何移?——圆明园听证会有感 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公众听证会开得很好,这是有史以来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大规模、最大影响的环境问题听证会,也是一次生态知识普及的社会大讲堂。有人认为这是舆论炒作、小题大做。其实,这种舆论有利于生态知识的普及和全民族生态意识的提高,应大炒特炒;这类小题关系到规划管理、体制法规、山形水系、国计民生,越辩越清,越大越好。 在万里外的维也纳观网,悲喜交加、百感涌集。高兴,是由于国家环保总局和有关部门对此事如此重视,全社会有这么多专家、公民如此关注和广泛参与;同时,听证会也很悲壮,让人感到外耻内愚的关键在愚。一个民族最怕的不是外耻而是内愚,愚就要虚弱、愚就要挨打、愚就要退化;知(智)则兴旺、知可雪耻,知则进化。国人的内愚是圆明园自然和人文生态遗产的焚毁和破坏延续150年的根本原因。>>媒体 人民日报:“圆明园防渗”的象征意义 事情发展到今天,圆明园工程已有了某种象征意义。在这件个案中,集中了我们这个时代经常面对的各种主题:公众知情权、科学民主决策、生态保护、文物保护,涉及体制、法制、社会等各种问题。从专家与公众的诸多陈述中,我们似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作为一个重大决策事项,从管理和决策权的归属,到决策所必须履行的程序,再到决策实施的监督等等,都有深入思考的必要。 “防渗工程”动工日久,但直到几近完工才被一位专家“偶然发现”。这不仅反映出决策信息的不够透明,也反映出监督缺位。如果文物、环保部门发现得早,圆明园湖底就不会在被挖得底朝天后,才被叫停。在现代社会,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虽然不能保证所有单位和部门的决策不出现失误,不会为了私利而干出一些错误甚至违法的事情,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使之消弭在萌芽状态。监督缺位,往往会导致错误的行为得不到及时遏止。 尽管4月13日的听证会来得有些晚,也不论最终结果怎样,但听证这种形式,毕竟让更多的相关利益群体通过一个开放的平台直抒胸臆,也让更多的公众能由此看清、因此思考圆明园工程的象征意义。希望能通过这样的个案反思各种缺失,更好地前行,真如听证会上一位专家所言:“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新华社:圆明园向何处去 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今天吸引众多目光。正反双方观点、意见甚至事实认定都尖锐对立,不仅事关湖底防渗工程的合理性、合法性,且涉及承载历史、文化和生态多重价值的圆明园向何处去。 近几年,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严峻,“开发”文化资源以生利的强劲冲动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冲突,在很多地方,以不同方式进行着。圆明园防渗工程争执本质也是如此,且更有代表性。 圆明园作为公共财产,由体现公众意志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还是由管理者根据自己意见和利益进行管理,直接决定事态发展。回收原属圆明三园地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搬迁园内全部住户和绝大部分驻园单位,是圆明园管理处最近一大成就,但他们仍然是在替公众管理这份公共财产。此次听证会结束前,反方提出拆除防渗膜、启动问责等尖锐意见。管理处代表仍四平八稳地表示: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圆明园,为圆明园各项工作出谋划策等,一副圆明园事务操之在我的架式。>> 新京报:圆明园听证会不能“一听了之” 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昨天如期举行。因为这次听证会从代表的选定到过程的透明等,都基本符合听证会的一般要求,所以,不出所料,各种不同的声音在会上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表达。但总的说来,保护遗址的观点还是主流。 会议开过了,声音表达了,人们的担忧是:圆明园会有怎样的结局?听证会会不会“一听了之”? 这样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一则听证会并不是决策会,它仅仅为未来的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至于是不是“参考”,要看政府部门的态度;二则听证会上正反双方观点、意见甚至事实认定都针锋相对,采用哪一方的意见,似乎都有道理,这最终仍然取决于有关政府部门;第三,最重要的是,保护圆明园遗址的观点近几年来曾被多位专家提出,但是,意见表达过后,圆明园最终还是背离了这些专家的意见,在一片“改造”声中被弄得面目全非。>> 相关专题: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