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发现在押犯重大漏罪 张建军数罪并罚加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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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4: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张汉舟报道: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驻琴断口监狱检察室在检察工作中,发现服刑人员张建军存在重大漏罪。4月10日,该犯在狱中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其有期徒刑10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悉,1966年7月22日出生的武汉人张建军,2003年5月7日因抢劫罪被武汉中院判处有
武汉中院终审裁定,2000年10月22日晚11时许,被告人张建军伙同他人,持刀泄愤报复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