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5月10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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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4: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陶忠辉、通讯员杨丹珠、朱永飞报道:昨日,我省颁布出台《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该规定对残疾人在救助、就业、教育、医疗、法律、通信等方面享受的优惠作出了明确规定,给全省370多万残疾人带来了福音。 其中有较大的突破是: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纳入学校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免试体育,听力残疾考生可免试外语;凭残
该规定5月1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