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部分建设项目收费取消或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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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5:07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本报讯高柱山、实习生阎孟杰、记者刘领报道:4月13日,记者了解到,市物价局为加快城市发展、支持城市南扩,出台文件,取消、降低我市部分建设项目收费,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项建设项目收费,在凌南新区降低8项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匡算每年可为建筑企业减负480万元。取消、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从4月15日起执行。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的6项建设项目收费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收取的招投标管
在凌南新区降低8项建设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市城镇绿化办公室收取的绿地换建费由每平方米160元降至每平方米100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的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由建筑工程中标价的0.8‰-1.2‰降至0.8‰;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收取的施工图审查费由建安工作量的1.5‰不足2000元收2000元,降至1.2‰不足2000元收取2000元;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介单位收取的招投标委托代理服务费由建筑工程中标价的0.01%-1%降至0.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选址、竣工的卫生评价费由工程总投资1‰降至0.8‰;市卫生监督所收取工程设计卫生审查、竣工验收费由工程总投资1‰降至0.8‰;市预决算审查中心收取预、决算委托评审费由评审项目投资额0.6‰-1.5‰降至0.6‰;市环保研究所收取的环境影响咨询费,收费标准降至每个建设项目(全部环境评估)投资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收取4000元,评估投资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收取10000元,评估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按辽价发[2002]117号标准执行。对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各执收单位要不打折扣地予以落实。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经市以上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均属于乱收费,要予以治理。 作者:高柱山 阎孟杰 刘领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