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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被宣告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5:36 大众网-农村大众

  据新华社武汉4月13日电13日,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法律终于还佘祥林清白。

  上午9时,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参加旁听的有近百人。

  庭审开始后,法官首先宣读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决定书,接着就
本案的焦点问题,即原审案的被害人、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是否被杀害进行了举证和质证。由于张在玉在离家出走11年后又回到了家中,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DNA鉴定,证实其为原审判决认定的被害人张在玉本人,故原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能成立。法庭经短暂休庭后,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

  审判长胡多盛宣读决定后,还告知佘祥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张在玉没有到达审判现场。她曾对媒体说,怎么也没有想到,丈夫竟为自己的出走蹲了11年的冤狱。

  庭审过程进行得很顺利,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一小时左右。

  有关人士表示,正对此案办理过程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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