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调研员受贿案开审 轿车球鞋无所不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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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5:42 北京晚报 | ||||||||
本报消息 (记者 杨昌平 实习生 司文博) 继毕玉玺之后,北京市又一名在工程项目上有生杀大权的官员因受贿落马。今天上午,原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助理调研员陈晓佳因涉嫌受贿130.8万元,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市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包括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这一部门对于许多在争揽工程项目、
陈晓佳今年46岁,他涉嫌从2000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4人索要和收受了130.8万元的款物。检察官指控说,陈晓佳接受王某的请托,为王某销售石灰及为其承揽市政工程联系挂靠公司提供帮助,为此陈晓佳不但收受王某人民币10万元、美元5000元,而且还收受了1辆捷达车、2块欧米茄情侣表、2部手机、高尔夫球杆、球鞋、鞋包等。此外,陈晓佳还用为包工头们承担工程和联系挂靠公司等手段,先后收受金钱贿赂和笔记本电脑、别克轿车、呼吸机等。 陈晓佳落马颇富戏剧性,有媒体报道称,使他走上犯罪道路的是他的情妇和4岁的儿子。1998年9月,陈晓佳在朝阳区某歌舞厅认识了韩某,并为韩某租了房子,将其包养起来。后来,韩某为陈晓佳生了一个男孩,为了让韩某母子俩过上好日子,陈晓佳打起了手里协调项目的主意。据了解,陈晓佳受贿所得,绝大多数都寄给了后来在四川老家生活的韩某母子。 在法庭上,陈晓佳对自己的行为辩解说,自己主观上并没有受贿故意,只不过是原来做歌舞厅生意的朋友想涉足工程领域,而自己在这个领域人头比较熟,就帮朋友牵线搭桥并收了些钱。陈晓佳承认自己的行为犯了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