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信用一体化”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6:13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4月14日电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苏浙沪共推长三角地区“信用一体化”进程 新华社记者 黄庭钧、俞丽虹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日前,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的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在浙江
长三角地区“一处守信、处处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有望形成。据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一位人士介绍,这份题为《沪苏浙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推进方案》(简称“宁波方案”),明确了打造“信用长三角”的工作机构与协调机制和推进三方信用合作的“时间表”。根据这个信用合作“时间表”,在未来两年多时间里,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要加强长三角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推进区域内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换,为打造“信用长三角”构建一套完备的具有一定通用价值和操作性的制度框架及执行路线。 长三角地区经济往来密切,经济关联度不断提高。仅以上海为例,外省市在沪设立企业户数和注册资金中,分别有1/3和1/2来自长三角地区。在上海的国内经济协作项目中,有大约四成是与江苏、浙江合作的。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和频繁,跨地区投资合作的日益密切,长三角地区对信用信息和需求十分强烈,三方联手共建区域诚信体系也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2004年5月,长三角16城市的市长或代表,在太湖之滨的浙江湖州市共同签署了中国第一份区域性政府间的“信用宣言”——《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简称“湖州宣言”),由此在决策层面确立了长三角“信用一体化”的全新理念。 此后不长的时间里,苏浙沪三方政府职能部门“内练功夫、外谋合作”,联手推进“信用长三角”建设。发布“湖州宣言”后不到两个月的7月14日,三方政府部门负责人就共同签署《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湖州宣言’还只是倡导一种理念,而这份‘备忘录’则是这一理念的具体落实,达成的五项共识也是‘实打实、沉甸甸’的了。”一位熟知内情的征信企业人士对记者说。 根据记者掌握的资料,列入三方决策层“备忘录”的五大共识主要包括:三方在建立各自区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工协作,探索建立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模式;三方商定采用基本信用无偿查询、增量数据定制访问、技术实现互通共享的方式,最大限度实现三方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区域联动机制;协商确定三方信用信息交换的元素、格式标准、流程、周期、技术实现方式、安全保障、运行制度等,推动三方信用产品的互认交换;三方承诺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法合理使用共享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保密等义务;三方建立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工作协商机制,共同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使信用真正成为长三角地区共享的社会优质资源。 据了解,在《宁波方案》敲定具体时间表之前,三方主管部门负责人还就如何落实“备忘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长三角信用一体化进程,一直被三方政府信用管理部门波澜不惊地推动着,其间经历了无数次三方政府间的协商、探讨和磨合,才水到渠成。专家认为,从《湖州宣言》到《宁波方案》,长三角信用一体化的路线图逐渐明确,这其中,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的政府决策层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国内首次政府间如此高层面的信用建设跨区域合作,表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正向纵深推进。(完)(责任编辑:张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