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对报考公务员出现虚假行为的人员要建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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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6:25 乌鲁木齐晚报 | ||||||||
目前,新疆对报考国家公务员有虚假行为的人员建立了相关档案,有此类“案底”的人员至少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以进一步防止不诚信者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据了解,2004年新疆招考公务员以来共接到举报20多起,其中以制造假学历者居多,自治区人事部门针对进入公示阶段的两起举报进行了审核,发现属实后,立即取消了其录用资格。
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李军说,公务员首要的作人原则就是诚信,对于有虚假行为的人员,即便再优秀,其道德分也不及格。由于在刚开始报名时,报名人数多、时间短,有些虚假行为一时无法辨别,但在面视、公示甚至录用后,相关信息的审核仍在进行中。:(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张云梅 (来源:新疆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