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切莫“重罚轻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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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7:19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近日,笔者看到某电力公司的一份《安全督查通报》,该公司对安全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几名违章者分别予以200-8 00元的经济处罚。再翻看该公司对一起违章未遂事故的“处理意见”,也是对责任人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而没有组织有针 对性的安全教育。这不禁引起了笔者的思考:难道仅靠罚款就能使违章者吸取教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吗? 时下,不少电力企业在查处违章现象时往往采取“重罚轻教”、“以罚代教”的方式
许多教训告诉我们,引发事故的根源是违章作业,而违章作业的根源是员工安全意识的淡薄。因此,电力企业对违章 现象应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比如,组织违章者谈话诫勉、举办教训交流会等,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违章作业对自身 、对家庭、对企业、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这样,才能使广大员工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戒,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李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