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孩子挤成堆(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7:36 新民晚报 | ||||||||||
“我们这里有户居民,竟在自己家里办了个幼儿园。”昨天,家住金桥路的龚小姐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孩子嬉闹四邻受扰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金桥路1506弄9号楼。据了解,这幼儿园是由一对江苏来沪的夫妻开办的。开办初期,夫妻俩印制了不少传单,到周围居民区散发。“现在,上午8时,许多家长送孩子来这里,傍晚5时许再来接回。孩子们每天在房里嬉闹,吵得我们窗都不敢开,另外,在这样的‘幼儿园’,孩子们也很难健康发展。”龚小姐担忧地说。 满屋孩子打着地铺 来到202室门口,记者借口有女儿需要有人照看,询问是否接收。房内的女子一口答应,并将记者引进门。眼前的一室一厅不足30平方米,里间地板上打着地铺,外间则用木板搭着一张床。几十个一脸稚气的孩子紧挨着躺在被窝里。墙上还挂着一块简易黑板,一名男子正削着几只苹果——那是孩子们的点心。 “我们这里和正规幼儿园没什么两样,包饭包教育,很好的!”女子告诉记者,这里现在共有42个孩子,最小的3岁刚出头,最大的已经6岁。平时由她负责教授一些简单的汉字和数学。当记者表示这里人太多时,她保证道:“你暑期班来,人会少点。两个月只要450元。” 夫妻两人堵住房门 在金杨新村街道金台路第三居委会,记者了解到,居委会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要求他们停止办园,但没有效果,“我们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毕竟这是他家啊。” 记者和居委会干部再次来到幼儿园。见到我们,夫妻俩堵在门口,并把房门关得严严实实。男主人汪先生借口孩子刚起床,拒绝接受采访。当记者问他们是否具有相关教育部门认可时,女主人含糊其辞地表示,自己有十几年的幼教经验。 擅自办园属于违法 据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处的凤女士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幼儿园,都必须提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他们派出教育评估机构对师资、场地、设备进行考察,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属于违法行为。像这样用民房开办幼儿园,肯定是不符合标准的。我们会责令其停止办园。”见习记者厉苒苒实习生徐轶汝 女主人(右)守在紧锁的大门外,让记者吃了“闭门羹”杨建正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