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职人员欠贷近5亿 4月底前未还者将被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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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8:1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 梅军 见习记者 蔡琳璐 实习生 范丽) 湖北省国家公职人员,至今仍拖欠了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5.6亿元。4月20日前,拖欠者将被实行“三停五不”。 省督促国家公职人员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领导小组前日发出通报,截至今年3月31日,全省共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5.7亿余元,占应收贷款总额11.3亿元
通报指出,按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2004年10月31日之后未偿还贷款的公职人员,要严格实行“三停五不”政策———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但部分地区至今没有执行这一规定。对此,通报要求在4月20日前整改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