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香港居民在昆明行骗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20:17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4月14日电(屈明光王静)4月13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香港人诈骗案,香港居民李某和刘某以不同手段在昆明行骗,最终走上被告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两起案件进行宣判。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4岁,香港特别行政区人。2004年10月22日下午,李某用化名持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在昆明数家商店骗购了价值人民币3.6万元余元的黄金饰品及XO酒等
犯罪嫌疑人刘某,女,54岁,香港特别行政区人。2004年2月至5月间,刘某在昆明机场候机厅内,谎称钱物丢失,先后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5910元。检察院认为,刘某诈骗他人财物,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在2000年4月曾以同样的手段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完)(责任编辑:王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