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聊天室”聊天来审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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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22:22 法制晚报 | ||||||||
据报道,从4月13日开始,四川某法院专门启用非临时性“少年法庭”。在这个法庭里看不到威严气氛,其主色调为乳白色,给人以亲切之感,正中是一张木桌,周围摆着16张同样的椅子,法官、检察官、少年犯及其父母和社区干部将围坐一起,像聊天一样审案。 就像一窝蜂似的,这两年有关司法人性化的新闻越来越多,“人性化”的方式五花八门。一堆人围坐一起,援引严肃的法律法规,围绕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作法制层面的审与辩
法庭不是网络的聊天室,不拘形式,不拘内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里不妨借用英国学者贝尔关于“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一论断,笔者只想提醒一句,庄严神圣作为法庭基本气氛,是有其象征意义的。 张培元 不知道桌子上摆不摆瓜子花生、水果饮料。 编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