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生二胎”家庭迅速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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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23:02 华夏时报 | ||||||||
新《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一周年 本报讯去年,上海市再生育子女办理数量增幅明显,2004年全年再生育子女办理4413例,是2003年(2597例)的1.7倍。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施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知的消息。
据上海人口与计生委主任谢玲丽介绍,新《条例》自2004年4月15日施行,取消了原来再生育4年间隔的规定,并对再生育条件进行了微调,这些措施使得去年的再生育子女办理数量增幅明显。其中,符合“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条件的再生育办理数量增长最为迅速。 2003年有131例,2004年则达到了442例,提高了近237%;在再生育办理中所占的比例也由2003年的5.05%上升到2004年的10.02%。 据上海人口与计生委的夏毅副主任介绍,之所以会出现再生育办理数量的迅速增长,除了新《条例》取消了生育间隔,加大自身宣传外,也与夫妻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日益增多有关。随着70、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逐渐进入结婚、生育高峰,再生育办理数量的上升趋势不可避免。同时,夏毅副主任补充说,因为孩子抚养成本的急剧增长,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预计不会很多,因此,再生育办理的数量虽有上升,但升幅不会很大。 另外,“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归侨照顾生育的”再生育办理所占比例基本持平。而新《条例》扩大的再生育条件适用范围内的家庭再生育办理数量也未有明显增加。(王永娟)(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