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民伤”须让“官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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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0:42 新桂网 | ||||||||
据《燕赵都市报》4月13日报道,在河北石家庄市,由于屡屡遭受路边“有奖销售”的欺骗,当自己再次被人以“有奖销售”的名义拦截在街头,而又避之不及时,外地老汉李某盛怒之下掏出随身带的尖刀猛地刺向对方,致使对方死亡。 案情再明了不过,结果不难预测:血案引起了政府官员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重拳出击,为害一时的“有奖销售”被一举端掉;李老汉尽管是盛怒之下,尽管是屡次被骗,
一个老汉被法律治罪,是终结“有奖销售”骗局的必然代价吗?在《燕赵都市报》电子版上进行“有奖销售”检索,发现从2001年起该报就一再披露这类骗局,谁曾想到,“有奖销售”却屡禁不止,甚至发展成一个个团伙。我们在痛恨这伙骗子之余,难道不应该向城管、公安等部门问责? 事情不大不重视,不出人命不出手。坐视社会无良坐成大恶,无辜者为之付出沉重代价之后,才“高度重视”,才“迅速出击”,才“一举端掉”,最终部门业绩煌煌,上下功勋卓著……试问,这么做与那些造假案骗功者有何区别?拿人民利益作“钓饵”立的是啥功劳? 李老汉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审判,但是,如果让恶势力坐大的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不但不被问责,反而趁机立功,那么必然出现的是:李老汉不服,公众不平,此类悲剧不断。(成彪) 新桂网 作者:成彪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