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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员送还车钥匙两次索酬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1:35 京华时报

  作者: 王大治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大治)前天,贾先生遗落在门外摩托车上的车钥匙被大栅栏街道铁树斜街社区志愿治安巡逻员赵先生送了回来。可他还没来得及高兴,赵先生就开口索要300元作为酬谢。“做好事怎么还要收费啊?”贾先生对此很不理解。

  贾先生在大栅栏天陶广大市场做鲜肉销售生意。前天上午,他父亲把刚买来1个多月的摩托车停在了市场外,但车钥匙却忘了拔。没多久,志愿治安巡逻员赵先生就带着钥匙找到了店里,声称要不是他及时发现,可能车就丢了,同时“提醒”贾先生拿出300块钱“感谢一下”。

  贾先生当场拒绝了这个要求。没想到赵先生随后转身离开,将钥匙交给了居委会。最后是居委会的副主任将钥匙送了回来。第二天见到贾先生的父亲时,赵先生又一次提到了此事,说“这样的事怎么也得100块钱吧”。

  昨天,记者找到了赵先生。听说贾先生向记者反映此事,他很是气愤。赵先生承认自己曾两次提到过酬劳的事情,但仅仅是“开玩笑”,没有真的打算要。他同时声称,如果对方真的拿出300元钱,自己兴许就不要了,即使收了,他也不会装入自己的腰包,而会转交给居委会。

  铁树斜街社区居委会的马副主任说,他认为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首先是贾先生没有道谢,另外赵师傅做好事值得表扬,但居委会肯定不会收取酬劳,也不提倡收取酬劳。他称,赵先生索要酬劳属于个人行为,居委会可以给予批评,但是没有权力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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