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案社区警务站被黄旗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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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1:35 京华时报 | ||||||||
作者: 卢国强来源: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通讯员李慕子)昨天上午,东城公安分局安定门派出所花园社区民警,把刚领回来的写有“社区安全防范警示”的黄锦旗钉在了警务工作站门口显眼处。这是东城警方在全市率先开展的对辖区内发案社区予以“黄旗”、“黄牌”警示制度,目的是给居民发送社区治安信号。
据介绍,这次接受挂旗警示的社区治安状况良好,但4月11日却发生了盗窃案。根据警示制度,即使发生一起盗案也要采取倒查方式,对负有工作责任的社区民警及其管理的社区“黄旗”警示。 警示制度的内容还包括:一个月内社区连续发生2起或2起以上入室盗窃案件的,对负有工作责任的社区民警及其管理的社区“黄牌”警告;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的社区,必须进行限时整改;在警示期内该社区未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的,分局将撤消警示;警示情况列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考评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