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原宣传部长受审东拉西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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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1:54 现代快报 | ||||||||
据《四川日报》报道13日,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千公民参加了旁听。指控索贿受贿1114万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勇于1996年至2004年间,利用先后任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其间曾兼任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
检察机关依法对高勇的住所、办公室等地进行了搜查,总计扣押、冻结高勇的财产和现金折合人民币2167万余元。在扣除高勇夫妇历年合法收入后,属受贿犯罪的金额为1114.35万余元。上述各项收支相抵后,其余934万余元人民币,高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庭审东拉西扯避重就轻 在庭审中,站在被告席上的高勇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没有做过多的辩解,但对公诉人指控的受贿事实则辩称,有的并不是索贿,是当事人主动给的。 记者注意到高勇这名有着经济学博士头衔、在市委宣传部长任上讲话头头是道的高官,竟然在回答公诉人的问题时,要不东拉西扯,要不避重就轻,完全使人不得要领。自首派出所长受审曝出行贿安惠君内幕 据《南方日报》报道12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名派出所所长受贿案。这名罗湖草埔派出所前所长宋明明,主动交代了向安惠君贿送巨额钱财的事实。 1999年,安惠君曾到北京公安大学参加晋升警衔的培训。其间,时任草埔派出所所长的宋明明为了得到其提拔,借机来到北京在安住宿的招待所房间送给安人民币2万元。之后,安惠君又先后收受宋某的贿赂港币1万元、人民币2万元。此外,1995年3月至1998年9月,宋在罗湖公安分局政保科工作期间,为得到安的关照,每逢中秋节、春节都给安送钱,共6次,合计人民币3万元。 在安的关照下,宋于1998年9月调到草埔派出所任所长。此后4年中,宋又先后8次给安送钱,合计人民币12万元。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均被安惠君收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