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范围不能延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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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2: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省级示范学校‘一费制’杂费标准可上浮10%”,是不是意味着包含在“一费制杂费”小计内的素质教育、信息技术等其他费用也按此比例上浮呢?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士。 据介绍,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规定的“省级示范学校‘一费制’杂费标准在本标准基础上上浮10%”中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