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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农民可直接减免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3:10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张志刚)4月14日下午,记者从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场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其门诊医药费用和在本县(区)医院住院的医药费用,可直接减免。

  太原市已启动的县(区)均按要求开设了合作医疗基金专户,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人专账管理、专门使用、财政监督、钱账分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门诊医药
费用和在本县(区)医院住院的医药费用可直接减免,即:“参合”农民在村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只需要登记一下,就可直接拿药,药费按比例进行门诊补偿;“参合”农民若在乡镇卫生院或县(区)医院就诊,可在结算医药费后到医院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窗口马上“报销”,如医药费超过了预先交纳的押金时,需要交齐医药费结算后,再进行住院补偿费用“报销”。(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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