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农民工步入社保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3:25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辛义生 通讯员谢梅)记者从4月13日在介休召开的全省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现场会和全省农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以省劳动保障厅出台《关于做好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为标志,我省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这标志着全省375万名乡镇企业职工步入了社会保障安全网。
我省有375万名乡镇企业职工,其中80%左右的是农民工,他们既不能参加“城保”,又不适宜“农保”。为维护一直游离于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的375万名乡镇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做好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采取“一厂两制”的参保方式,解决全体乡镇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为他们编织了社会保障安全网。 据介绍,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这项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这项新政策涉及面广,操作性强,把“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乡镇企业职工包括进来,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理念,具有前瞻性,在全国属于首创。二是新政策的参保方式富于独创性:乡镇企业实行“一厂两制”,城镇户口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业户口职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保障形式和标准增加了灵活性:对城市户口职工,企业缴费基数为本企业城市户口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年限按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职工过去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缴费年限与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农业户口职工不分男女,养老金领取年龄定为60周岁,可以提前或推迟1至5年领取;在农村户口职工账户的设计上,实行“个人账户11%,调剂金4%”,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5%,企业缴费比例为本企业农业户口职工工资总额的10%。此外,参保人员遇到特殊困难需要用钱时可以借贷,参保人员如患大病或绝症难以支付医疗费时,允许从个人账户积累中借支看病。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李顺通告诉记者,今年我省将围绕保费收缴这个中心,加大保费收缴力度,今年7月1日前,所有乡镇企业将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