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美容设套圈钱美容院违反合同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3:47 重庆晨报 | ||||||||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刘莹)本以为能享受一回免费美容,但没想到对方却提出要收取材料成本费。市民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美容陷阱。 据张女士昨天介绍,两天前,她经过沙坪坝华宇广场时,一位中年妇女给她一张“免费美容卡”,经不住中年妇女的句句“箴言”,张女士走进了美容院。
做完美容,她却被告知,美容是免费的,但化妆棉的钱需要支付。无奈,张女士只好花8元钱买了两张化妆棉。 律师指出,经营者以“免费”进行宣传,消费者信任了这个宣传并表示接受该“免费”服务,双方就形成了一个关于“免费消费”的口头合同。美容院再收费,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 市消委忠告广大消费者提防“免费美容”陷阱,消费者要去信誉好、证照全、设备齐的正规美容院。并注意验看美容师的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