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没批准故意做废品这样也是要判刑的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4:25 都市快报 | ||||||||
因请假没被批准,35岁的四川民工曾某把这股怨气撒在了工作上,故意把产品做成废品。昨天下午,他被台州市路桥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5个月拘役。 去年“云娜”台风过后不久,曾某在自己上班的台州某机械公司里不小心触电,当时老板给了他两天假期。但到了第三天,他仍觉得身体不舒服,便再次提出请假,遭拒。
对此,曾某耿耿于怀。去年11月9日,他领到3个月的工资1700多元,觉得太少,于是决定加倍报复老板。当天上午,他在公司车间里加工电钻配件钻轧头时,故意将1900多件产品做成了废品。收工后,曾某把两箱合格的钻轧头放在废品的上面,以掩人耳目。但公司质检人员次日一早即发现了废品。此时曾某已离开公司。 据公司老板称,曾的行为给公司造成4000多元损失。事发后一个月,曾某在路桥劳动力市场出现,被该公司员工发现并报了警。同年12月24日,曾某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通讯员傅昌强记者叶建良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