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机昧了 拿700元来取手机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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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前几天,龚先生一时大意,把刚买的一部新手机给搞丢了,本想出点血赎回自己的手机,哪想到,那位拾金要昧的哥子鬼点子多,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他,整得龚先生鬼火起,“难得跟那娃悬”,只好不要手机了。 要手机?拿钱来取!
上个星期四晚上大约10点半左右,龚先生去逛家乐福,看上了一条裤子。在试衣间试穿时,别在腰间的手机掉在了地上,当时忙着试裤子,哪晓得从试衣间出来后,却把手机给搞忘了。等他从家乐福出来走了好大一阵子,都快11点了才想起。于是,立马返回去找,哪里还有手机哦! 第二天,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龚先生借朋友的手机拨通自己的手机号13219091428。嘿,居然通了。龚先生马上说:“朋友,这是我的手机,昨晚掉在商场试衣间里了,你能不能还给我?”对方一男子却称:“手机是我捡到的,你要拿回去可以,总得给点报酬噻。”龚先生爽快地答应了:“可以嘛,你要好多嘛?”“这样,你给我买一条电脑内存条,再给点钱,我就把手机还给你。”龚先生嫌麻烦:“兄弟,你看这样行不行,把内存条折合成钱,你干脆点说个价。”对方考虑了一会儿说:“700块,你看咋样?”龚先生答应了。 要卡?先把钱打我卡上! 可第二天男子变卦了,不愿退还手机。无奈之下,龚先生只好寄希望男子能把卡还给自己。于是,双方以500元敲定,又约好昨日找地方当面交接。 昨日,那男子又变卦了。早上7点过点儿,给龚先生发来短信称,不愿见面,他让龚先生把钱打在他的一张邮政卡上,户名邹炜昕。说自己收到钱后,就会将卡放到某个地方,然后通知龚先生到那里去取卡,搞得龚先生哭笑不得。 昨日下午,记者以龚先生的朋友身份拨通那个电话,通了,对方就是不接,于是记者又发短信希望他能找地方见面,交钱交货。但无论咋个好说歹说,他就是不答应见面。 “要不是考虑到手机上的信息,我也没必要跟他整这么几天,算了,卡我也不要了。哎,这人有点那个……”龚先生无奈地摇摇头说。 律师说法 合泰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认为,如果该男子拒绝归还捡拾的手机,则涉嫌“拒绝归还遗失物”这一违法行为,龚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记者石莉芳实习生钟珍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