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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做法是对中国权益严重挑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02 山西新闻网

  据新华社电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3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日本政府决定开始办理授予民间企业对东海“中间线”以东油气试采权的手续,是对中方权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严重挑衅。

  有记者问,据报道,日本政府决定开始办理授予民间企业对东海“中间线”以东油气试采权的手续,请问中方有何评论?

  秦刚说,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存在争议。中方一贯主张双方应通过外交谈判解决。日方无视中方的正当主张,试图将其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强加给中方。中方从未承认,也不会承认。日方的上述举措是对中方权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严重挑衅。中方已就此向日方提出抗议,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

  中国从未承认海上“中间线”

  日本说中国在抢掠属于日方的海底资源,是毫无道理的。事实上,中国从来就不承认日本提出的按照海岸中间线来划分专属经济区的无理做法。

  东海最宽处仅为360海里,中日划定各自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时无法避免地出现重叠。1982年,日本驻华使馆向中国交通部递交了一份地图,第一次明确提出中日之间海域应当依据“中间线”原则划分。但中方一贯主张,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日间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对“大陆架”的定义做了明确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二百海里,则扩展到二百海里。”按照这一定义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包含钓鱼岛所处海床在内的东海大陆架是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伸至冲绳海槽,这个大陆架原本就是中国大陆的水下自然延伸部分,天然地属于中国。此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2500米深度是切断大陆架的标准,而冲绳海槽的深度已达2940米,由此可断定该海槽理所当然是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分界线。

  日本欲借“中间线”原则扩大专属经济区,与中国强分大陆架,这种做法缺乏国际法法理依据。按照日本的“中间线”原则,与中国主张的依据“自然延伸”原则所划定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差了3个浙江省的面积。中国建造的油气开采设施,应该说与日方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双方在专属经济区划分上存在的争议区都未触及。日本如此着急上火,不免让人觉得又是小国心态在作祟了。

  据日本媒体报道,2004年5月下旬,日本突然发现中国已经着手在东海建造“春晓”油气田的开采设施。该油气田的位置距离中日海岸中间线只有5公里,而这条中间线是日本单方面划定的中日海域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

  中国1998年建造的“平湖”海底油气田距离中日海岸中间线约有70公里,那时,日本媒体就非常“关注”。而“春晓”油气田离中间线那么近,日本自然更加紧张,生怕中国采走了“属于日本”的海底资源。“春晓”油气田位于浙江宁波市东南350公里的东海西湖凹陷区域,由4个油气田组成,总面积达2.2万平方公里。日方称,早在1995年,中方就在该区域试采成功,“春晓”开采设施建成后,通过海底管道每年可向浙江省和上海地区输送2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

  日本为何阻挠我开发东海资源

  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但它又是个资源穷国,石油、矿产等发展工业必需的天然资源极度匮乏,严重依赖进口。日本从1983年开始其大陆架勘察工作,经过近20年调查,日本政府估计,已调查的大陆架海底蕴藏着价值数十万亿日元的资源,这些资源足以使日本从天然资源贫乏国摇身一变为“天然资源大国”。由于1997年联合国设置了以审查沿海国家大陆架为职责的“大陆架界定委员会”,而申请的期限是2009年5月,因此日本决心“与各国竞争,与时间竞赛”。为了扩大海底资源的采掘权,日本政府于2003年8月25日公布了一份《关于划定大陆架的基本构想》的文件,决定从2004年到2009年要投入1000亿日元,运用一切方法,达到在2009年5月底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定委员会提交有关日本大陆架的详细调查资料的目的。2004年2月,日自民党还成立了由106名国会议员参加的“推进大陆架调查议员联盟”,推动日本政府调查大陆架工作的进程。据《环球时报》(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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