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打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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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16 山西新闻网 | ||||||||
4月8日,太原市迎泽大街,运钞车上两名押运员当街施暴,激起众怒。不到一周时间,昨日,晋中市再次发生押运员痛殴无辜百姓的事件。那么,运钞车究竟是什么特权车?押运员有权打人吗? 街头常见车身上标明“特殊勤务”“任何人不得靠近”字样的运钞车呼啸而过,一般百姓误以为,他们是公安车辆的一种,车上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人都是警察,所以,避之
其实,押运护卫业是保安服务业的一种,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他们拥有特殊权利。 运钞车,是正常机动车辆的一种,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押运员,是保安人员,而保安是从事有偿安全服务的人,他们可以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社会治安,并无执法的权利。 根据《山西省保安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保安人员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殴打他人,而据银行押运业的规矩,在道路行驶中,押运员不得随意离开运钞车,更不许持枪离车。 既然是服务行业,就应该遵守行业规范,保证押运业务安全,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为什么敢蛮横无理、肆意妄为呢? 可能某些押运员是仗着和公安沾边,手中有枪,就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保安业是服务行业的一种,它确实是归公安机关管理,但决不能就此“狐假虎威”“拿着鸡毛当令箭”吧! 鉴于此类事件屡屡发生,我们希望能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严肃查处,以正视听。否则的话,在百姓心目中,公安形象会怎样,可想而知。房华(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