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贷公职人员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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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34 重庆晚报 | ||||||||
据楚天都市报消息 湖北省国家公职人员,至今仍拖欠了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5.6亿元。4月20日前,拖欠者将被实行“三停五不”。 按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2004年10月31日之后未偿还贷款的公职人员,要严格实行“三停五不”政策,即停岗、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要求在4月20日前整改到位。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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