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回应佘祥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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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47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昨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对佘祥林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审判机关要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他介绍说,从审判机关的角度来看,佘祥林案值得今后总结和归纳的经验教训有三点:第一,要明确刑法的功能除了惩罚、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外,同时还要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第二,要用司法手段保护人权、保护无辜,出现疑罪时就要有取舍选择,是疑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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