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佘祥林无罪凸现三大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5:5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赔偿多少女尸是谁责任谁负

  佘祥林无罪凸现三大焦点

  【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据湖北日报报道,13日上午,含冤入狱11年的佘祥林终于自由、安全地离开了京山县人民法院。佘祥林冤案的再审工作结束了,但围绕此案的三大焦
点引起广泛关注。

  一

  “等到宣判无罪,我们马上会提起国家赔偿要求。”13日,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表示,“毕竟,佘祥林失去了11年的人身自由,而且可能还有其他损失和伤害。”而佘祥林也当庭明确表示,将要求得到国家赔偿。

  至于要求赔偿的具体数额,周峰表示,他们现在还没有具体估算。据荆门市中院的一位负责人称,到2005年4月1日佘祥林被取保候审,佘祥林被羁押了3995天,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人初步估算佘的赔偿金将在22万元左右。

  但这只是佘祥林本人的赔偿。佘祥林的大哥佘锁林说:“这起冤案中共有5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母亲因为上诉被关押9个月,交了3000元钱后不久离开人世,我本人也因上诉被公安机关拘留41天,还有两名证人也受到伤害,这些都应该得到国家赔偿。”

  有关人士表示,除去因失去人身自由得到的赔偿,如果人身伤害鉴定认为佘祥林受到刑讯逼供,他还将会得到有关责任单位的赔偿。

  该案审判长胡多盛称:“赔偿工作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将会很快进行。”至于佘祥林的家人以及证人是否赔偿,赔偿多少,并无明文规定,需要另案起诉申请。

  二

  3月28日,被认定遭佘祥林“杀害”的张在玉11年之后又完好无损地回到哥哥家中,而佘祥林家祖坟地里埋的无名女尸究竟是谁?这个问题随着张在玉的回家又变成了一个谜。

  据张在玉的哥哥张在生回忆,1994年张在玉失踪后,他们寻找无果,不久警方通知前去认领一具无名女尸。据悉,女尸是妹妹失踪后警方在一池塘里发现的,但因浸泡时间太长,女尸已经有些变形,面部无法辨认。

  张在生说,当时天气较热,他发现女尸的发型、身材都很像妹妹,手腕上有一道白色痕迹,但衣服不像。妹妹生小孩时做过剖腹产,身上有刀疤,但他没有得到验证这个刀疤的机会。

  现在,张在玉活着回来了,而这个无名女尸到底是谁呢?据悉,京山县公安局已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提取女尸DNA样本,由于没有对比物,目前对破案有多少价值不好说。

  这具无名女尸是怎么死的?凶手是谁?希望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三

  佘祥林冤案发生后,省委领导高度关注,迅速作出指示,与此案有关的责任人将难逃法律的追究。

  “我遭到了残酷的毒打、体罚和刑讯逼供。”在出狱的第一时间,佘祥林面对众多媒体,出具了自己多达数十页的申诉材料,并不止一次地讲起他4年看守所生活的“不幸遭遇”。据佘祥林称,他曾经被连续审讯长达10天11夜。

  佘锁林说,4月12日,就是再审开庭的前一天,他陪弟弟佘祥林到武汉做了体检,佘祥林目前视力严重低下,两眼视力只有0.1,有时还有重影,需要进一步接受治疗;另外,佘祥林的胸部正常,但腰椎和骶椎明显呈现病状。

  对于佘祥林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当地有关部门都很含糊,没有明确答复。京山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相信会有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

  据了解,遵照省委领导有序进行的指示,下一步工作是国家赔偿,紧接着是责任追究。

  后续:当年办案者全部被停职

  【本报讯】昨日上午,佘祥林被法庭当庭宣判无罪。法庭还提醒佘祥林,在判决生效之后,还可提出国家赔偿。另据京山县公安局政委金士国透露,当年侦办“佘祥林杀妻冤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现在都已经停职,并且现在正在接受湖北省和荆门市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

  观点:冤案责任人应该受追究

  4月13日,在狱中蒙冤11年的佘祥林被法院当庭宣布无罪。面对迟到的正义,人们在为佘祥林终还清白感到欣慰的同时,强烈要求上级机关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铸成这一重大冤案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依法惩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者,以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

  错案责任追究,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只有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才能有效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保障执法司法权力的合法正确行使,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日,京山县检察院负责人表态说,检方已组织专人对佘案批捕起诉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这样的表态无疑是积极的,但人们担心的是,这只是检察院一方的表态,而铸成佘祥林冤案的,还涉及公安、法院和政法委三方,这三方如何查清和落实责任,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理应受到高度关注。

  更重要的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仅仅靠公检法本级自己人查自己人,难免抹不开脸面,可能会走过场。只有上级纪检和相关监督机关重视起来,组织认真调查,并严格依照党纪国法追究责任,才能把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新华社记者王学江(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作者:王学江 编辑: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