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抵押金最少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18 时代商报

  辽宁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最少5万元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秦逸实习生崔宁宁)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安监局、省煤炭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有关规定,辽宁将全面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按照规定,辽宁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烟花爆竹企业等。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明确规定,各生产单位必须交纳不低于5万元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最高交纳60万元。风险抵押金由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收取,专户储存,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如企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风险抵押金将立即转为救灾抢险资金。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