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建筑垃圾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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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18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驻葫芦岛记者苏秀娟)一些施工单位为图方便,就将建筑垃圾随处扔,为了遏制这些污染物的出现,葫芦岛市将于6月1日施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该项规定指出,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处理建筑垃圾,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规定中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处置建
此项规定对处罚额也做出了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当发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将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