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提示:五一游不选"超低价" 随团莫忘"四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7:05 东方网 | ||||||||
东方网4月15日消息:昨天,市消保委根据往年旅游消费投诉热点,就此发布今年第8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五·一”外出旅游牢记“四不”。 选旅行社不盲目,要查旅行社资质和经营范围,不要被“超低价”迷惑。签合同不草率,要将旅行日程安排、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途中购物不冲动,要注意辨别真伪,特别应了解商品“三包”在自己的居住
作者:刘昕璐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