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省级单位清房通报39名厅级干部多占公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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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7:0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文锦实习生畅雪娟)昨日下午,省清房办举行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对清占公有住房的进度、涉及人数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同时省清房办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29—87286680、87281988,欢迎群众对此项工作进行积极监督。 349人多占住房需清退
据悉,参加驻西安省级单位清理多占公有住房单位共有399个,包括114个行政单位和285个事业单位,涉及总人数51000多人。截至目前,已有63个单位完成了清房调查登记表的填写和上报,总人数为41822人,总房源25229套。住房达标13041人,其中厅级623人,处级3072人;住房未达标14265人,处级3725人;多占住房349人,其中厅级39人,处级263人;在多占住房中,已清退的66人,其中厅级13人,处级23人。 清房期间离婚将区别对待 在清房期间的离婚现象,省清房办制定出了三项原则进行处理。对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只有一套公有住房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另一方在单位分配了一套住房或参加了单位集资建房的,经核实后,按房改政策规定处理;对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已经有两套公有住房的,经核实后,按多占公有住房论处,先清退后按清房政策规定,超面积部分,夫妇双方各承担一半以市场价加价处理;对弄虚作假,采取假离婚多占公有住房的,经核实后,依据清房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