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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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10 宁夏日报 |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三号 (2005年4月14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名、提拔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一、拟提名的正厅级干部 马继祯,回族,1948年10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提名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现任自治区水利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二、拟提拔的副厅级干部 王 珍,回族,1954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石嘴山市委委员、常委,现任泾源县县委书记; 马志岐,回族,1956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现任吴忠市利通区区长; 陈霭琛,女,1954年12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拟任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农业与环保审计处处长; 马崇林,回族,1954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拟任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泾源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以上拟提名、提拔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5年4月14日至2005年4月2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