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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组织集体春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15 天津日报

  市教委下发《通知》汪伟孙刚

  本报讯(记者汪伟孙刚)市教委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春游活动的通知》。按照要求,今年学校组织学生春游仍然坚持在本市进行,不提倡学校组织大规模集体春游活动,禁止学校在“五一”长假期间组织集体出游。学校组织春游,必须预先制订详细活动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
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项目,禁止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活动。

  中小学组织学生春游,事先要向区县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中小学生参加春游必须自愿,并征得家长同意。

  校长是安全责任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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