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母亲也可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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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1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颖)昨天,记者从妇联小额贷款办公室获悉,针对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设立的母亲教育贷款的发放范围又有扩大,现在在校生的母亲也可以进行贷款为他们解决学费问题了。 考虑到贫困家庭的实际需要,市妇联小额贷款办公室决定将贷款对象扩大到在校生。本科、高职和高专院校的在校生,无论在本市还是外地上学,只要是母亲具有天津市内六区
申请人可由其父母、配偶或亲友作为保证人,并以保证人的工资或退休金存折作为凭证。教育贷款主要针对学费部分,最高额度为每年4000元。教育贷款的还款方式为整贷零还,一年分12次还清,1至11次还本息343.2元,第12次还383.2元,按规定日期持还款存折在天津市商业银行的任何网点还款。还款的月利率为6.045,按贷款4000元计算,年支付利息158.40元,每月还本息一次。贷款方式可以采用个人信用担保及保证贷款2种方式。贷款将以存折的形式予以发放,客户可以在商业银行的任何网点取款。办理贷款的时候必须母亲和孩子同时签订合同,在本市上学的学生现在就可以办理贷款,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可以在暑假的时候带好相关证件和母亲一同前来办理手续。贷款联系电话:24013579240135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