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公务员招考简章 农民也可报考省直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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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大众网济南4月14日讯 (记者彭东 实习生程昊) 今天,省委组织部与省人事厅公布了今年省直机关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简章显示招考计划为151人(含选调生31人),虽然招考人数较去年有所减少,但招考的“门槛”却有所降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和普通毕业生都可报考。 据了解,报考者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
与去年相比,今年招考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去年我省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报考县级机关,并规定凡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农民合同工),符合条件的报考我省各级机关时不受户籍性质限制,而今年简章中首次明确,只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都可报考省直机关。 去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具体条件为“优秀毕业生”,而今年,只要是全国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就可报考。 报考省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工作经历、学历等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今年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山东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省委组织部另行组织。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 今年我省省直机关招考总量有所下降,去年全省计划招考210人,而今年的简章显示计划为15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