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事厅获悉录用公务员将取消相貌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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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4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笔者从江苏省人事厅获悉,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施后,江苏省最新的体检标准日前也正式下发。有关部门指出,新体检标准内容更显人文关怀。 江苏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颁布的新标准取消了在身体、外貌方面的具体规定。新标准还明确乙肝病毒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视为合格。新标准还显示,在体检
专家指出,与以往执行的体检标准相比,新标准更科学化、人性化,也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首先,新标准取消了相貌等外在因素的限制。此前江苏省规定公务员体检时男性身高需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50米以上的标准相继取消。其次,作为用人单位和考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新标准规定了复检的程序。复检作为一个程序将有助于维护考生和用人部门的合法权益。第三,新标准对残疾等未作表述。与《残疾人保障法》相衔接的这一体检标准也为残疾人加入公务员队伍打开了一道政策大门。最后,对乙肝问题作出的科学表述,在政策层面解决了社会上对乙肝的争论问题,更显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陆培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