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我们可以“无知”,但不可以“无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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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近日国内媒体关于扶他林、芬必得、西乐葆等药品可能存在心血管病隐患的报道不断,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在部分媒体上对此事发表声明称,此前一些报道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4月7日发布的文件有不同程度的误解;药监部门官员也说,消费者无须过多担心。(见4月14日《深圳晚报》报道) 富有戏剧性色彩的一幕同样出现———据4月14日《竞报》报道,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由于转基因工程的推广、化工合成原料的大量使用,以及新型药品品种的快速推出,不少食品、药品的出现都可能带有不同程度的未知风险性。正如哈耶克所说,承认人类的无知,即承认我们在事实性知识的永恒局限。所以,依多数原则组成的权威当局在行使强制性权力时,应当受到社会所信奉的一般原则所限制,社会公平才得以实现和维续。 就此事而言,什么是社会所信奉的一般原则呢?用通俗的语言来阐述,就是公众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我们有两种选择:如果我们对这些事物所具有的风险性缺乏足够的了解,我们宁肯等一等,不让这些食品或药品进入我们的身体,这是“无知所以有畏”;另外一种思维则是,只要这些食品或药品在服用的现阶段没有出现问题,那我们就继续消费它们,直到问题出现、且已经严重危害了我们的身体时再叫停,这是“无知者无畏”。 之所以频繁出现国外监管机构发布预警、国内监管机构沉默或者口径与企业相似的现象,除了“监管体系不完善”,比如“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至今尚未真正建立”等技术性原因,我以为,最大的区别在于,有时我们的监管机构陷入了“无知者无畏”之中。 监管机构发布食品及药品预警,应当是基于这样一种清晰的认知:这些食品、药品等在安全性方面具有“不可知”的不确定性;面对“不可知”,政府必须谨慎小心地对待,不断提醒公众事态的发展进程,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那么我们呢?应当说,老百姓的思维大致会是,一旦有“疑似”,许多人宁肯放弃消费,静观后事。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断发表“无事”声明固然可以理解,但政府监管机构总是忙不迭地站出来“澄清”,就令人可疑。在多次类似事件中,相关监管机构的说法总是自相矛盾,以含糊其辞的“消费者不必过分担心”来搪塞。这说明,监管机构在这些问题上基本“无知”,无法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确证信息,而它的结论却是让消费者继续“无畏”下去,把风险的皮球又踢回给了公众。 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是,所有人都被隔绝在信息的屏障之内,外面的景象什么也看不到———这恐怕是最让人恐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