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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教我辨伪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01 南方日报

  直言录

  潮白

  从2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起对含有虚假信息的“假书”、“伪书”打击以来,目前,广州市多家主流书店架上可识别的伪书都已下架。(4月13日《广州日报》A2版)“可识
别”的,也达到了100多种之多,要吓人一跳。原本作为人类精神食粮的书籍,被不法分子侵害到了什么程度?

  食品界的假,已令人们胆战心惊,现在又假到了“精神食粮”界。可怪的是,食品出了问题,尤其是人命问题,都能找到“元凶”,予以相应的惩罚——前两天“苏丹红”的最终源头就查明为厂址在增城的广州田洋食品公司,两涉案人被刑拘;找伪书的“元凶”不用费那么大的劲,白纸黑字标明了正规而非假冒的出版社名称,且有律师连具体违反了什么法规都开列出来了,却同时因为“尚存法律空白”而无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直接针对伪书的法规没有那么快出台,造假的人包括为之提供平台的出版社就可以全无后顾之忧?在食品领域,把“刑拘”乃至杀头都不放在眼里的也大有人在,因此才有丧尽天良行为的不绝如缕,那么,这是不是还意味着,伪书的出现至少在今后一段时期之内是个根本没有办法杜绝的问题?

  在我看来,尽管法律法规没有对伪书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不法者的“聪明”程度看,立法的速度恐怕永远跟不上其“智慧”的增长),但也不是无从追究的。那些出版了伪书的出版社,性质上与“广州田洋食品公司”完全可以划上个等号。东西就是你那里生产出来的,造成了那么恶劣的社会影响,明明白白,怎么就没办法?如果说在“田洋”那里,“苏丹红”的秘密配方掌握在老板手上,他想生产就生产,想生产多少就生产多少,事发前没法控制;那么,伪书的出笼,却是要通过出版社这个平台的,出版社难道连“关”都不要把,看见经济效益就上?追究其生产假冒伪劣的责任,就没什么不可以的。我想,可能是“精神食粮”即使吸收了,远远没到能死人的地步,故没那个紧迫感吧。

  在现实无法改变的前提下,只有退而求其次——国人无奈时的常用“战术”。于是,有位博士总结出“三看一查”的方法辨别伪书,即:看“著”还是“编”、看版权页的英文说明、看目录和内容;查询英文书名和作者,等等。好么,像买食品一样,买精神食粮也有成为一门学问的趋势。博士当然是一片好心,免得人们上当,但是我想,这方法还是不要教给消费者,先教给出版社、再教给经营图书的部门吧。你首先别生产、其次别销售假冒伪劣,我才能不买到假冒伪劣,不受假冒伪劣的害。况且,据广州“学而优书店”总经理陈定方说,她经营书业已有10年,“但也一样上当,根本无法判断什么就是伪书”。业界人士尚且如此,叫寻常的读书人又从何做起?

  这几年,百姓不断被要求成为各种鉴别专家。关于食品的尚弄得晕头转向,关于“精神食粮”的鉴别又来了。食品必须要吃,须臾不可离开,真的叫没办法,不学也得学;鉴别“精神食粮”却相对简单,别理什么“三查一看”,认准“品牌”就行。那些要求下架书目的出版社,虽然是正规的但却都不是品牌的出版社。那么买书,就不妨买品牌出版社的书。早在伪书出现之前,笔者就持这个观点,如今的大量出版物即便不伪,又能给人什么收益呢?现在,更是庆幸自己的书架上没有这些垃圾货色了。

  社会天天在呼吁诚信,诚信却有日渐远离的味道。没有法律惩处作后盾,呼吁是苍白无力的。正规出版社出版伪书而拿它无法,正是一个典型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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