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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为群众团体强筋健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蒙景辉新华社记者王圣志)青海省委在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针对地方存在的一些不利于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作用发挥的问题,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群众团体强筋健骨,使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渠道更为畅通,党和群众的“连心桥”更加牢固。

  青海省委在对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进行调研后发现,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人
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不力,对群众工作的特殊规律研究不够;有的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对群团组织干预过多,有的甚至把群团组织当成自己的工作部门对待;一些群团组织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自身作用的发挥,也削弱了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针对上述问题,青海省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领导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领导,不得干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在机构改革中,不得将其组织撤销、合并或归属其它部门;要支持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进一步强化维权职能,努力扩大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县以上党委每年应该至少一次专门研究群众工作和群团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党委(党组)在目标考核中,要把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列入其中。省委要求:各级党校要设立群众工作课程,加强社团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青运理论、妇运理论的教育和研究;各级政府都要有一名领导负责联系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财政要保证社团组织的行政事业经费,对必需的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和重大活动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为了切实保障和加强社会团体工作,省委明确提出建立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并率先协调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研究解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反映的意见和问题。青海省委还专门成立了督查组,监督各项政策的落实。

  青海省委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作用,拉近了党与群众的距离,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青海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玉娥说:省委的措施已经使群众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过去,“送温暖”基金和省部级劳模“三金补贴款”都没有保障,“送温暖”工作很难开展。而今年,这些经费都纳入了省财政预算,我们可以实实在在地帮扶困难群众了。

  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都普遍重视了工会建设和农民工入会工作,目前全省已有50000多名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各级党校专门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等课程,使社团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也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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