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数码董事长万平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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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09 东方早报 | ||||||||
在经过近一年的漫长调查取证和等待后,东莞金正数码董事长万平昨天终于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山西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山西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在3月10日正式对万平提出了公诉,指控其涉嫌挪用上市公司ST天龙两笔资金,合计共6000万元。不过,对于之前传闻万平走私DVD机芯、将金正的银行贷款3亿元转移到加拿大以及走私芯片和逃税达12亿多元等,起诉书中都没有提及。万平昨天否认所有指控,庭审也没有明确的结论,案件将改日再审。
去年6月,万平在太原被警方逮捕。理由是涉嫌挪用金正控股的上市公司ST天龙两笔分别为2700万和3200万元的款项。此后万平一直都处于拘押状态。 万平精神状态不错 万平的父母、妻子孔红、妹妹以及万平授权管理东莞金正的王云、杨玉新都出现在法庭,而ST天龙只到了法律顾问刘正和集团董事会秘书白耀宏。 被羁押了10个多月的万平看上去胖了一些,精神状态不错。在走上被告席之前,他一直用目光和亲人们打招呼。转身时还用带铐的双手微合向上一扬向旁听席的众人示意。记者注意到,万平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当时眼圈就红了。 在庭审过程中,万平的妻子一直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上午庭审结束后,万平的妻子首次露出笑容,她告诉记者:“我闭上眼睛能够让心境更宁静、更平和,也能听得更加清楚。” 万平代理人被赶出董事会 万平被拘捕后,围绕金正的控制权金正二股东即ST天龙董事长田家俊与万平展开了几番争夺战。先后有三份印有万平签名的“授权书”传出。而该案更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当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有报道称,ST天龙董事长田家俊、总经理宋新梅目前已彻底将万平代理人王云赶出了董事会。昨天记者拨通了天龙集团董事长田家俊的电话,他拒绝对万平案件发表任何看法。 据金正内部人士透露,万平被扣押后,ST天龙方面曾在去年9月被证监会处以停牌两个月的处罚,对于这点,ST天龙证券部的高小姐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中报没有及时地披露,因为账目被金正方面藏了起来,没有办法进行审计。” 业内人士分析,万平目前仍是金正数码和ST天龙的最大股东,但已失去了实际控制权。上海关注中小股民利益的宣伟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万平挪用两笔上市公司资金的罪名成立的话,起码会判5年以上徒刑,最多可以判无期徒刑。定罪后,股东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万平归还挪用资金。庭审焦点万平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A、万平挪用ST天龙东莞分公司27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第一款“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特征”规定:挪用给他人(自然人)数额巨大(相关解释是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不还。但起诉所称款项实际是预付乐仕嘉的材料款,而乐仕嘉是一家公司而不是个人。另外,万平在法庭上表示,这笔款项的所有支付始末他并不清楚,所以不能指控万平挪用资金罪。 B、万平挪用广东金正32099万元购买杨明贵股权 广东金正当月的账单显示,资金来源不明,而在此段时间之内,万平在国外,对这笔资金也不清楚。 万平涉嫌挪用资金罪应在何地审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犯罪地”做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