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补办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圆明园也难逃 20万元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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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42 每日新报 | ||||||||
据《北京晚报》报道不管圆明园补办的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最终能否过关,圆明园管理部门都逃不过处罚。依据相关法规,最高处罚为20万元。 听证会后,国家环保总局下一步将对圆明园递送的环评报告书进行审查。按相关法规,圆明园可以选择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对其环境整治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说:“圆明园一旦上交环评报告书,我们将尽快审批,争取在五一前
一位环保人士表示,相对于圆明园生态环境所遭到的破坏,即使按高限处罚, 20万元也是不痛不痒。 据海淀区一位环保法专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如果国家环保总局通过了圆明园提交的环境评价报告,通过了该工程的审批,手续齐全之后,湖底防渗工程将可以继续,防渗膜就可以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