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冤案:五受害者提出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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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0:24 金羊网-新快报 | ||||||||
其中包括两名“良心证人” 新快报讯(特派记者 余亚莲)湖北大可律师事务所周峰律师昨日透露,佘祥林一案中,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目前已初定为5人,包括佘祥林,佘锁林、杨五香、聂麦清(女)及倪新海。
被冤案改变命运的人佘祥林:原是湖北京山县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含冤入狱11年。佘锁林:佘祥林的大哥,原是何场村九组治保主任,中共预备党员,出事后不断上访被关41天,治保主任、预备党员被撤,现在为雁门口镇邮政局征订、投递员,月收入千元左右。杨五香:佘祥林之母,体健农妇,出事后因上访被关九个月,出看守所后三个月死亡。倪新海:姚岭村作证村民,被关22天出来后常年咳嗽,失去劳动能力。聂麦清: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作证村民,倪妻,体健农妇,被关三个月后患心脏病至今。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