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治污出重拳 5起环境违法案件受到严肃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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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0:25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王巍)今天上午,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我省17家企业及一些国家明令取缔的重污染小制革场点。 赵县10家企业擅自违法生产案 2005年3月9日,省环保局派出督查组暗查赵县违法排污,查了21家企业,18家为赵县
目前,省环保局已经责令上述非法生产企业按照赵县县政府的要求立即停产治理,并已对非法生产的10家企业依法立案严肃查处。 新乐5家重污染化工企业违法建设案 根据群众举报,省环保局于2005年2月28日对新乐市群成化工厂、东源金化有限公司、新乐市胜利铸化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卓越化工有限公司、新乐市丁坤化工厂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5家企业新上的重污染化工项目,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建设并投入生产。这些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液氯,存在着严重的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此前,新乐市环保局曾对这些企业进行过查处,对部分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停产通知书》,责令其停产并补办环保手续,但这些企业仍在擅自违法生产。而新乐市工商局对东源金化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卓越化工有限公司、新乐市群成化工厂核发了营业执照。 省环保局已责令正在生产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责令5家违法建设的企业,没有办理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依法立案查处。 藁城、晋州、深泽和定州重污染小制革转移案 2004年12月,省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部分制革企业,从规范的制革工业区违法转移到石家庄和保定的部分市、县,在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私自开工生产,肆意排放生产废水,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这些制革企业分布在藁城市、晋州市、深泽县、定州市等地。 省环保局于2004年12月29日分别向石家庄和保定市政府下达了督查通知,石家庄、保定市政府接到督查通知后立即责成市环保局迅速查处。石家庄市查处了10个非法生产加工点,109个转鼓,保定市查处了3个非法生产加工点,42个转鼓。省环保局于2005年3月29日再次对这些制革企业进行了暗查,发现这些非法加工企业有的仍正在生产,未生产的也有生产迹象。省环保局将进一步督促石家庄市政府、保定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对违法制革企业的取缔进度,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承德县第二水泥厂违法建设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立窑水泥生产线案 2003年8月,承德县第二水泥厂开始扩建,投资800万元,在原有厂区内新建一条立窑生产线(窑径3米×11米),年产10万吨水泥熟料,设计立窑为水膜除尘、熟料仓布袋除尘,计划2004年8月份开始投入生产。2004年7月31日,省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新的立窑生产线已建成,熟料仓正在施工。该厂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办理有关环保手续,擅自建设国家禁止重复建设的立窑生产线。 省环保局于2004年12月17日依法对其做出责令停止建设并罚款20万元的处罚。但该公司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省环保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案 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东方热电集团的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2月开工建设,两台130吨锅炉,两个1200KW发电机组,2003年开始运营。该热电公司设计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供热面积为辛集全市。由于供热管网未建成,目前只发电,入地方电网。 2004年8月20日,省环保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擅自改变治理工艺进行施工,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环保局已依法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尽快按要求完善治理设施,并给予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