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援助经费 至少要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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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1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由经济较发达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支援区(市)每年需向受援县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或设备,这是福州市教育局在日前出台的《2005年—2008年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意见》中的内容。 据了解,今年结成对口支援的对子主要有:鼓楼区、台江区对口永泰县;仓山区、马尾区对口平潭县;福清市对口罗源县;长乐市对口闽清县。对口支援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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