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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窗口 处理市民投诉要“事不过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17 金豹网-锦州日报

  本报讯苏文元、记者李光报道: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市民投诉窗口单位经验交流会,就如何规范市民投诉工作提出要求,网络窗口单位处理市民投诉要做到“事不过三”。三家单位结合多年来实际介绍了经验。

  据统计,市民投诉中心自成立以来,及时妥善地办理解决了大量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避免了集体上访万余起。为更好地发挥窗口单位在市民投诉工作中的作用,市领
导要求各网络窗口单位在接到市民投诉中心转办、交办事项后,坚持“事不过三”制度,即同一问题交办三次内必须拿出结果,对一时办不了的要说明原因情况,定出办理时限。今后,对承办单位能办不办或办理不及时、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或经市民投诉中心三次督办仍未办理的,由投诉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投诉中心提出建议,市政府将追究承办部门、单位有关领导责任,给予该部门领导和责任人以行政纪律处分。

  市领导强调,市民投诉工作关系到人心向背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必须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即必须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市民投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市政府负责。

  作者:苏文元 李光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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